住建部等8部門將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力爭3年有明顯好轉
發布時間:2021-07-23 信息來源:中國證券網 瀏覽次數:1387
7月23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公安部、自然資源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八部門聯合下發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》。八部門將以問題為導向,依法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、房屋買賣、住房租賃、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、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,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,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。
根據該份通知要求,在房地產開發領域,將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;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;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;房屋滲漏、開裂、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;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。
在房屋買賣領域,將重點整治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,發布虛假房源信息;捂盤惜售,囤積房源;挪用交易監管資金;套取或協助套取“經營貸”“消費貸”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;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;違規收取預付款、“茶水費”等費用,變相漲價;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;捆綁銷售車位、儲藏室;捏造、散布不實信息,擾亂市場秩序。
在住房租賃領域,將重點整治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;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;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;克扣租金押金;采取暴力、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;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;存在“高進低出”“長收短付”等高風險經營行為;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。
在物業服務領域,將重點整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;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;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;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,侵占、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;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,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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